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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源《筹海篇下》

2025-05-22 14: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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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或曰:专守内河,诚可制夷艘之横突,而不能制夷炮之猛烈。则我兵犹慑虚声,夺锐气,其若之何?曰:大炮者,水战之用,非陆战之用也。即水战亦我师击沉敌舟之用,非敌舟击伤我兵之用也。且沉舟亦攻海面远舟之用,非内河近岸近舟之用也。西北平原大碛,陆战用炮,必先立战车,以制敌骑,然后驾炮于车以破敌阵。东南江滨海澨,夷若以轮船推炮上岸,则有滩涂沮洳之险,有塘陡岸陡之险,有港汊横纵之险,大船不能近岸,小船不能载大炮。

故自用兵以来,夷兵之伤我者,皆以鸟枪火箭,从无携炮岸战之事。惟我兵之扛炮扛铳,则跋涉奔驰,所至可用,且较彼鸟枪火箭,更远更烈。其可无惧者一。

若夷从船上开炮,则无论数千斤之炮,数十斤之弹,遇沙即止。而我兵得于沙垣中炮击其舟。故厦门、定海、宝山屡为我炮击破夷船,而厦门、定海之土城,宝山之土塘,皆未尝为炮破。即镇海镇江之城墙,亦未尝为炮破。松江夷船开炮两日,我兵列阵城外,伏而避之,炮过后起,毕竟未伤一人。其破城者,皆小舟渡贼登岸,攻我背后。我兵望风辄溃。及夷至,则城中已无一人,何尝与炮事哉!但使近塘近城之地,兼伏地雷,则我炮可伤夷,夷炮不能伤我,其可无惧者二。

夷船在大洋去岸数里,枪箭所不能及。故非数千斤大炮不能遥击。闯入内河,则舟岸相去不过半里数丈,而我之扛炮必可及半里,火箭喷筒可及十数丈。但沿岸先筑土垣,则我之火箭可及夷,夷炮不能及我,其可无惧者三。

或谓内河上游要隘,我可预沉舟筏筑炮城备兵勇,其下游纵敌入隘之处,预设之,则敌疑不前,不备之,则仓卒无及。不知惟大炮笨重难运,至桩木筏材,可伏近村,囊沙涂泥,散乱堆野。敌一望无可疑。俟敌舟已过之后,分遣兵勇,一面运筏下桩,一面垒沙成垣,顷刻可就。而我扛炮之兵,亦顷刻可集。不持大炮而用扛炮,出奇设伏,其利无穷。可无惧者四。

然有一宜防者,则曰飞炮。非谓悬桅上之号炮。而谓仰空堕弹之炸炮也。我之炮台虽坚,而彼以飞炮注攻,炸裂四出,迸射数丈,我将士往往扰乱。虽攻粤城时所放飞炮火箭,非堕空地,则飘池塘,以隔城而不能有准,而厦门则以飞炮而众溃,宝山则又以飞炮而众溃。

惟时内河水势深浅,不能一律。即使夷船冒险驶入,必须时时测量,以防浅搁。断不能数十艘一齐拥进。其飞炮能及垣内者,不过逼近塘岸之数艘。急用大炮扛炮注攻其火药之舱,拉篷索扶头鼻之人,是为急策。更有预备之策,先于土垣内横挖浅田,铺砖贮水。我兵可以往来,飞炮火箭,堕水即熄。或为斜坡,前高后低,使飞炮转落深坑。此须预先历试,不可临时侥幸。

由此观之,夷之长技曰飞炮,我之长技曰扛炮。扛炮又不如扛铳。若能讲求益精,于轻炮中藏用炸弹,则且兼有飞炮之长。诚能出奇设伏,则多造大炮,不如多造扛炮。轻炮铸制易,演练易,运负易,挟攻追剿易,横放直透,可伤数十人,可及百余丈,视笨重不灵之大炮,得力十倍。乃张夷者竞曰:夷炮之利,御夷者亦曰:铸大炮之利。曾不问所施何地。

试问用兵以来,定海总兵以扛炮连战数日,歼夷千计,而大炮则击破一舟之外,无他效也。大宝山以扛铳三十,击死夷兵四百,而招宝山所列大炮,不曾一用。至去冬以来,浙江铸炮益工益巧,光华灵动不下西洋,而效安在也?其后沙角大角之战,陈连升以地雷扛铳击死夷兵三四百,而鹿门左右,皆购列西洋夷炮二百余,未闻足以拒敌,而适以资敌也。不讲求用炮之人,施炮之地,与攻炮守炮之别,陆炮水炮之宜,纷纷惟以畏炮为词,铸炮为事,不过只藉兵而资寇。

故曰: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甲非不坚利也,委而去之,是器利不如人和也。


译文

有人提出疑问:如果一味固守内河,固然可以限制敌舰的横冲直撞,却无法抵挡敌舰炮火的猛烈攻击。这样我军士兵仍会被敌方声势所震慑,丧失锐气,该如何应对?

我的看法是:大型火炮主要用于水上作战,并非陆战利器。即便是水战,大炮也是我军用来击沉敌舰的武器,而非敌舰用来杀伤我军的工具。况且击沉敌舰的战法适用于远海作战,而非内河近岸的短兵相接。在西北平原荒漠地带进行陆战时,使用火炮需要先部署战车阵型来抵御敌军骑兵,随后在战车上架炮轰击敌阵。而在东南江海交汇的滩涂地带,敌军若想将舰载火炮推上岸,则会面临泥泞滩涂、陡峭堤岸、纵横港汊的三重阻碍——大船无法近岸,小船又难以承载重炮。

因此自开战以来,敌军对我方造成的伤害均源自鸟枪火箭,从未有过携带火炮登陆作战的实例。反观我军使用的便携式火炮与火铳,既能跋山涉水机动灵活,射程与威力更远超敌军火器。这是第一点无需畏惧的理由。

若敌军从船上开炮,无论多重的火炮、多大的炮弹,遇到沙地便会立即受阻。我军却能在沙土工事后用火炮攻击敌舰。厦门、定海、宝山等地多次成功用此法击毁敌舰,而这些地区的土城、土堤从未被敌军火炮摧毁。镇海、镇江的城墙同样未被炮火攻破。松江之役敌军持续炮击两日,我军将士在城外列阵隐蔽,待炮击过后立即反攻,最终竟无一人伤亡。敌军破城均依赖小艇运送士兵登陆背后偷袭,我军望风而溃时,城中早已空无一人,这哪里是火炮的功劳?若能在近岸地带埋设地雷,则我军火炮可有效杀伤敌军,而敌炮却伤不到我们。这是第二点无需畏惧的理由。

远海敌舰距岸数里,超出枪箭射程,必须依赖重炮远程攻击。但当其闯入内河时,船岸距离不过半里数丈,我军便携火炮足以覆盖半里范围,火箭喷筒更可覆盖十余丈。只要沿岸预先构筑土墙,我军火箭便能攻击敌舰,而敌炮却难以触及我军。这是第三点无需畏惧的理由。

有人担忧内河上游要隘虽可预先沉船设防,但下游纵敌深入的区域若提前布防会打草惊蛇,不设防又恐仓促应战。须知重炮运输困难,但木桩、竹筏等材料可藏于附近村落,沙袋泥土散置野外。待敌舰通过后,我军可迅速组织兵勇一面沉筏下桩,一面堆沙筑墙,配合机动灵活的便携火炮实施突袭。不依赖笨重火炮而出奇制胜,反而能收获奇效。这是第四点无需畏惧的理由。

需要特别防范的是敌军"飞炮"(即曲射炮弹)。这种炮弹虽难直接摧毁工事,但爆炸产生的破片往往导致守军混乱。实战中,广州之役的飞炮多落入空地池塘,但厦门、宝山守军确因飞炮而溃散。不过内河水道深浅不一,敌舰冒险深入时必须频繁测量水深,难以大规模集群突进。此时集中火力攻击敌舰火药舱、操舵人员方为上策。更可预先在土墙内开挖浅池贮水,或构筑斜坡弹坑,使飞炮坠水失效或滑落深坑。这些防御措施需提前演练,不可临阵取巧。

由此观之,敌军优势在于飞炮,我军强项在于便携火炮。若能在轻型火炮中加装爆破弹,便能兼具飞炮之长。相较笨重的重型火炮,便携火炮铸造简易、训练便捷、机动灵活,在突袭追击中效能倍增。然而主和派夸大敌炮威力,主战派盲目铸造重炮,却忽视实际战场环境。实战证明:定海总兵用便携火炮连日歼敌上千,而重炮仅击沉一船;大宝山三十支火铳毙敌四百,招宝山陈列的重炮却未发一弹;浙江精心铸造的重炮徒具西洋形制却无实效;沙角大角之战陈连升以地雷火铳歼敌三四百,而鹿门要塞购置的两百余门西洋重炮反成资敌之物。

究其根本,关键在于用炮之人、施炮之地、攻守之别、水陆之分。若不深究这些要素,空谈畏炮铸炮,实乃资敌误国之举。正如古训所言:"城墙非不高,护城河非不深,兵器甲胄非不坚利,却弃城而逃,可见利器之利终不及人心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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