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嗟乎,中西和局之不能长保者,其必阶于入内地传教乎?何则?西人之要求中国者,通商传教两端而已。通商虽夺吾民之利,苟能发愤为雄,如日本重订税则,振兴商务,仿西法只准各国在外埠通商,不准入内地夺吾民之利,何虑人心不服。惟传教之牧师,必入内地。内地入教之民,良莠不齐,往往因此滋事。且动以兵力相胁。民之受屈愈甚,则衔恨愈深,而教堂之案迭起矣。
泰西基督一教,流派分而为三。一日耶稣教、日耳曼国之所演也。英吉利、德意志、美利坚、丹麦、荷兰、瑞典顿瑙威、瑞士等国从之。一曰天主教,传自犹太,盛行于罗马,意大利、奥斯玛加、比非利亚、法兰西、日斯巴尼亚、葡萄牙、比利时等国从之。一曰希腊教。希腊为西洋文字之祖,亦缘饰基督教之说,别树一帜。小亚细亚、欧罗巴之东俄罗斯、希腊等国从之。其教或分或合,有盛有衰,名目不同,源流则一。略本摩西十诫。耶稣基督自命为上帝之子,创立新约,以罪福之说,劝人为善。其初意未必遽非。而千百年来,党同伐异,仇敌相寻,人民苦锋镝,原野厌膏血,别分门户,遂酿干戈,变本加厉,实非教主始念所及。俄土之战,其尤著者也。
西字日报,论教士之擅权教,因之梗化,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意大利尊之而国库匮,西班牙尊之而内乱生,法兰西尊之而党祸起。西人之有识者,虑其为变,思有以裁制之。故意乘法人兵败,教王失援,遂据罗马都城,收教堂产业,而吞并之机动矣。布鲁斯绳以新法,废其教堂。奥斯玛加定教士不得干预国事,停其公费,而排斥之令严矣。荷兰则更改书院章程,不受教士约束,不读教书。德意志则致书教王,以监督为煽惑人心,违背国法。其国儒士鲁所及浮特勤耳皆著书数万言,痛诋教士。特以积习相沿,无术以善其后。将来英之于意,意之于法,法之于德,德之于俄,俄之于奥必有因此而失欢者。(尝阅《瀛海论》云:同治时,普法之战,教人实启其端。拿破仑第三为教所误,国破身俘为天下笑。奥相安得拉议法,人甘为教奴。西班牙谓法独居恶名,受其灾祸。美国论法国三次大乱,死亡数百万,职此之由。是教又法国之蟊贼也。他如印度拒额力士教,德国逐耶稣会,葡萄牙、西班牙皆藉教党财产入官。意大利封教堂七十余间,簿录其产。罗马王遣教人驻瑞士,国人殴之,法国无如何也。录之以备参考。)
自此教蔓延中土,各国立约,首载盟书,准其周游,加以保护。我中国圣人之道,广大精微,既无畛域之分,亦无教门名目。其劝善成化,如回佛诸家,亦在包容之列。而独至西教一兴,美与法合举国之权力以袒庇之。(美多耶稣教,法多天主教)莠民以入教为护符。尝闻作奸犯科,讹诈乡愚,欺凌孤弱,占人妻,侵人产,负租项,欠钱粮,包揽官事,击毙平民,种种妄为,擢发难数。是故传教者若存心公正,自不容其所为。间有刚愎之徒,私心褊袒,紊我王章,差提则匿之堂中,罪定则纵之海外。地方官虑开大衅,先存畏惧之心。又不知外国律例,无辞以折服之。则往往迁就定谳。平民受屈,申理无从,众怒滋深,群思报复。遂至拆教堂,辱教士,民教斗殴之案,层见叠出。平心而论,彼教士亦当自愧。岂止非上帝之心,亦大悖交邻之道矣。然犹不自悔祸,文过饰非,每遇大臣查办,或以相距太远,未悉案情,或以律例不同,各执一是。定谳偶致稽延,彼即借端要挟。有司既经革职,复请惋惜之国书。首犯既已伏辜,更索赔偿之恤款。朝廷大度优容,小忿必忍。百姓天良尚在,尝胆知仇。溯自顺治年间,始许荷兰通市,洋舶遂辐辏粤东。垂二百年,初无设领事兵船保护者。亦未闻华洋仇杀之端。推原中西龃龉之由,实出于贩烟传教。此二事开自英法。英法恃其火器兵船,挟官吏以制商民,积怨愈深,禁令愈烈。致中国儿童妇女,不及辨其种类,闻声相恶,职此之由。两国稍有违言,均虑变生不测。是非从中国殷忧,抑将碍西国通商之大局矣。
诚欲民教相安,必须妥辨良法。夫入教之民,固中国食毛践土之民也。劝民为善,固圣朝宽大之政所允行也。若纵教民为奸恶,倚教士为护符,动辄挟制地方官,枉法左袒,以屈抑良民,是非劝人为善,直助人为恶。既大失其传教劝善之本心,抑亦条约所必不能从者也。(耶稣教与天主教不同,可以娶妻,可以为书院掌教。近有久于中国者,不忍视其困,多将中外利病,著书救世。如林乐知、李提摩太、傅兰雅、艾约瑟、花之安等辈是也。)是宜与之剀切辨明,改修条约。载明华民入教,开列姓名籍贯,报明地方官。查无过犯之人,方准注册,照约保护。遇有事故,仍依华例惩办。既系中国人民,不得因入教遂分轻重。饬令地方官公平处断。亦不得因恶其入教,颠倒是非。总之,民教一律,务持其平。此本中国自有之权,教士何劳过问。至教士所至之处,亦应归华官约束。有干预公事,挟诈侵权者,立即咨请该国公使,饬遣回国,以儆效尤。如此,则民虽入教,于利害无关。国家无所不容,良民何至仇视哉。
夫彼洋人之入中国者,亦多习华语,读华书,讲伦常,明礼义。其国中书院,且广储中国书籍,聘请华儒教习国中子弟。无异归吾儒教矣。较之奉彼教者,动辄作威怙势,欺压平民,其贤不肖何如也?如改约而彼不肯从,则别习教之民,编为教籍,子孙世世,永为庶人,不许娶妾,不许应试,不许捐纳,不许充兵。此本教堂原有之规例也。以其矛刺其盾,庶亦别分泾渭之一法矣。夫贬异端即所以崇政体,泯嫌疑即所以重邦交。秉国钧者,其熟思而审处之。
译文
唉,中国与西方各国之间的和平局面之所以难以长久维持,恐怕问题必然出在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这件事上吧?为什么呢?因为西方各国向中国提出的要求,无非是通商和传教这两件事。通商虽然夺走了我国百姓的利益,但如果我们能发愤图强,像日本那样重新修订税则,振兴本国商业,仿效西方办法只准各国在沿海商埠通商,不准进入内地抢夺百姓利益,那又何必担心人心不服呢?问题在于传教的牧师一定要进入内地。而内地加入教会的人,良莠不齐,常常因此引发事端。而且传教士动不动就以武力相威胁。百姓受的冤屈越深,心中的仇恨就越重,于是教堂相关的案件便接连不断地发生了。
西方基督教一派,又分流出三个支派。第一派叫耶稣教,是日耳曼国所传播的。英国、德国、美国、丹麦、荷兰、瑞典、挪威、瑞士等国都信奉此教。第二派叫天主教,从犹太传来,盛行于罗马,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时、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等国信奉此教。第三派叫希腊教。希腊是西洋文字之祖,这一派也借用基督教的说教,另立一帜。小亚细亚、东欧的俄罗斯、希腊等国信奉此教。这些教派时而分裂,时而合并,有兴盛也有衰落,名目不同,但根源是一样的。大体上以摩西十诫为根本。耶稣基督自称为上帝之子,创立了新约,用善恶报应的说教劝人行善。他的初衷未必就是错的。然而千百年来,各派之间党同伐异,相互为敌,人民饱受战乱之苦,原野上遍地是战死者的鲜血,各立门户,最终酿成战争,愈演愈烈,这实在不是当初教主所能预料的。俄国与土耳其之间的战争,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例子。
西方报纸评论说,教士擅权,教会因此变得难以教化,已经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意大利尊崇教会,导致国库空虚;西班牙尊崇教会,导致内乱不断;法国尊崇教会,导致党争迭起。西方有见识的人,担心教会生变,想设法加以裁制。所以趁着法国战败、教皇失去外援的机会,就占据了罗马城,没收教会产业,吞并教产的图谋就此开始了。普鲁士用新法约束,废除了一些教堂。奥匈帝国规定教士不得干预国事,停发教会公费,排斥教会的法令相当严厉。荷兰则修改学校章程,使学校不受教士约束,不读教会书籍。德国则致信教皇,指责教会监督煽动人心、违背国法。德国的儒家学者鲁斯和伏特克等人各著书数万言,痛斥教士。只是由于积习已久,没有办法妥善善后。将来英国与意大利、意大利与法国、法国与德国、德国与俄国、俄国与奥国之间,必定会因此产生不和。(我曾读过《瀛海论》说:同治年间,普法战争,教会实为导火索。拿破仑三世被教会所误,国破被俘,为天下人耻笑。奥地利宰相安德拉西评论说,法国人甘愿做教会的奴隶。西班牙人说法国独享恶名,却承受了灾祸。美国人评论说法国三次大乱,死亡数百万,原因就在于此。可见教会是法国的害虫。又如印度拒绝额力士教,德国驱逐耶稣会,葡萄牙、西班牙都将教会财产没收充公。意大利查封了七十多间教堂,登记没收其产业。罗马教皇派教会人员驻瑞士,当地人殴打他们,法国也无可奈何。记录在此以供参考。)
此后,这一教派蔓延到中国。各国与中国订约,首先在条约中写明,准许传教士周游中国各地,并加以保护。我中国圣人之道,广大精微,既没有地域之分,也没有教门的名目。对于劝人行善、成就教化的各种宗教,如回教、佛教等,也在包容之列。唯独西方教会一兴起,美国与法国就举全国之力来袒护它。(美国多信耶稣教,法国多信天主教。)不良民众以入教作为护身符。我曾听说,他们作奸犯科,敲诈乡民,欺凌孤弱,霸占他人妻女,侵占他人财产,拖欠租税,包揽诉讼,打死平民,种种胡作非为,数不胜数。所以,传教者如果存心公正,自然不容许这类行为。但其中有些固执任性的人,私心偏袒,扰乱我国法律,官府前去提人,他们就藏在教堂里;罪名判定后,他们就把人纵容到海外。地方官担心引发大冲突,先就存了畏惧之心。又不懂外国法律,没有理由去折服他们。于是就往往迁就结案。平民百姓受了冤屈,无处申诉,民愤越来越深,大家想着报复。于是导致拆教堂、辱教士、民教斗殴的案件,层出不穷。平心而论,那些教士也应该感到惭愧。这不仅违背了上帝的本意,也大大背离了邻国相处之道。然而他们还不自我悔过,反而文过饰非,每次遇到大臣查办,要么说距离太远、不了解案情,要么说法律不同、各执一词。案件判决稍有拖延,他们就借机要挟。有关官员已经被革职,他们还要朝廷发出表示惋惜的国书。首犯已经伏法,他们还要索取赔偿抚恤款。朝廷大度宽容,再小的怨恨也忍耐。百姓天良尚在,卧薪尝胆铭记仇恨。追溯从顺治年间开始,允许荷兰通商,外国商船就聚集到广东。近二百年间,从未设过领事和兵船来保护。也没听说有华洋仇杀的事情发生。推究中西产生矛盾的原因,实际上出在鸦片走私和传教这两件事上。这两件事都是由英、法两国开启的。英、法仗着他们的火器兵船,挟制中国官吏来控制商人百姓,积怨越深,禁令越严。导致中国连妇女儿童,来不及分辨西方各国的种类,只要听到洋人的声音就厌恶,原因就在这里。两国稍有争执,都担心发生不测之变。这不只是中国的忧虑,也将妨碍西方各国的通商大局了。
如果真心希望民众与教会相安无事,就必须妥善制定好的办法。入教的人,毕竟也是中国土地上、吃着中国粮食的百姓。劝导百姓行善,本来就是圣朝宽大政策所允许的。但如果纵容教徒为非作歹,倚仗教士作为护身符,动不动就挟制地方官,让他们枉法偏袒,从而压制良民,那就不是劝人行善,而是助人为恶了。这既大大背离了传教劝善的本心,也是条约所绝对不能允许的。(耶稣教与天主教不同,可以娶妻,可以担任学校的教习。最近有些久居中国的人,不忍心看到这种困境,纷纷将中外利弊写成著作来拯救时弊。如林乐知、李提摩太、傅兰雅、艾约瑟、花之安等人便是。)应该跟他们明白地辨析清楚,修改条约。在条约中写明:中国人入教,要列出姓名、籍贯,报告给地方官。查明确实没有前科的人,才准予注册,按照条约加以保护。遇到纠纷,仍然依照中国法律惩处。既然是中国百姓,就不能因为入教而分轻重。要命令地方官公平断案。也不能因为厌恶入教之人,就颠倒是非。总之,百姓和教徒一律平等,务必保持公平。这本来是中国自己拥有的权力,教士何必过问。至于教士所到之处,也应受中国官员约束。如果有干预公事、欺诈侵权行为的,立即咨请该国公使,将其遣送回国,以儆效尤。这样,百姓即使入教,也与自身利害无关。国家无所不容,良民又怎么会仇视他们呢?
那些来到中国的洋人,也有很多学习汉语、读中国书、讲论伦理纲常、明白礼义的。他们国家的学校里,甚至大量收藏中国书籍,聘请中国儒生教授本国子弟。这跟皈依我儒教没有区别。比起那些信奉基督教、动不动就作威作福、欺压平民的人,他们的贤与不肖又是怎样呢?如果修改条约而对方不肯听从,那就把入教的人另编为教籍,子孙后代永远作为平民,不许纳妾,不许参加科举,不许捐纳官职,不许当兵。这本来就是教堂原有的规矩。用他们的矛来刺他们的盾,或许也是一种分别泾渭的办法。贬斥异端,正是为了尊崇政体;消除嫌疑,正是为了重视邦交。执掌国政的人,请深思熟虑,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