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一下阅读经历吧,最早的阅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李东华:我四五岁的时候吧,还没学会认字,记得是一个夏天的傍晚,白天的酷热消退了,我和父亲坐在葡萄架下乘凉,父亲为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听得泪流满面,一个短短的童话故事,瞬间跨越千山万水,让“丹麦”和“安徒生”这两个陌生而遥远的名字,成为一个生活在中国的小乡村的孩子内心重要的一部分。上学后父亲给我订阅了《中国少年报》《作文通讯》和《少年文艺》(江苏版),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事就是读书,这是和家人的引导分不开的,事实上,回顾我一生的阅读,很多时候,都超越了阅读本身,成为情感的一部分,因为很多书是父母、兄长、女儿、好友送的,有时候也分不清喜欢一本书,究竟是因为爱书,还是因为爱送书的人。
成为作家之后的阅读和作为文学爱好者的阅读有区别吗?
李东华:我生性懒散,读什么书都是由着性子来,没有规划,碰到什么读什么。我小时候不像现在的孩子,有琳琅满目的童书可供挑选,我那时候基本在父亲和哥哥的书橱里蹭书看。父亲书橱里大部分都是工作用书,他在一家中专教教育学和心理学,书橱里有一本夸美纽斯的《大教育论》,我也津津有味地看完了,内容完全记不得,但觉得语言很美。哥哥的书橱里比较杂,有《巴顿传》《蒙哥马利传》一类的传记,也有《百年孤独》一类的小说。所以我读书口味比较杂。开始写作后,因为不同的题材可能要了解不同领域的知识,所以会根据作品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看一些相关的书。
你曾在一篇访谈中谈到自己和文学特别是儿童文学的关系,属于“先结婚后恋爱”那种,这个比喻很生动——对儿童文学“从无感到热爱”,甚至成为一种信仰,这一转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李东华: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作协工作,担任过儿童文学委员会秘书,我的领导高洪波先生跟我谈话说,你要跟儿童文学作家打交道,就得自己懂儿童文学,否则就无法真正平等深入地沟通。我那时候对儿童文学一无所知,于是就从他办公室书橱里挑了几十本童书。我对儿童文学的感情就是这样因为工作的原因,从无到有培养起来的,但并非强扭的瓜,和它能够长相伴一定是源于精神深层次的共通。过去我觉得儿童文学就是小红帽,现在我觉得儿童文学是小红帽与猎人的合体。就是说儿童文学光有纯真是不行的,它自身还要有护卫纯真的能力。
儿童文学处女作是哪年发表的?你曾出版长篇小说《少年的荣耀》《焰火》《小满》等作品三十余部,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宣部第十三届、十五届“五个一工程”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文津图书奖,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及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奖项。为什么你的创作总能获得大奖?
李东华:写《少年的荣耀》是因为父亲去世后太痛苦,通过这本书的写作疗愈内心。《焰火》的写作也是为度过一段精神的艰难期。《小满》是以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为原型,是我共情了她的艰难,我替她难受,不吐不快。所以一个写作者在写作之初,可能顾不上去想这些书出版后会不会获奖。写作是件孤独的事情,获奖会得到很多抚慰,但那不是让你非写不可的最强烈的动力。
为孩子们写作对作家要求很高,比如《重返白垩纪》,不仅为孩子提供奇异有趣的故事,同时也要将白垩纪生物知识,尤其是有关恐龙的知识融入故事情节。在创作方面,你秉持怎样的理念?
李东华:《重返白垩纪》是受朋友所托创作的。我当时对恐龙一无所知,花了三年时间先学习了相关的古生物知识。因为我觉得也许有些孩子是首次接触跟恐龙相关的知识,我必须确保这些知识的准确性,虽然这是一部幻想小说,但我希望所有的文学想象都是从准确的专业知识基座上起飞的。
让我敬佩的是你挑战战争题材的创作《少年的荣耀》,摒弃了以往战争题材拔高儿童形象的公式化写法,我们看到的不再是“孩子的战争”,而是“战争中的孩子”。为什么对战争题材感兴趣,能否谈谈你的创作状态?
李东华:我写这本书最直接的动力源自父爱。《少年的荣耀》来自父亲在世时对自己童年的详尽回忆,他的童年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度过的。我写它是为了自我疗愈,但我没想到它会获很多奖,会和今天的孩子产生很深刻的共鸣。曾经有位湖北土家族的山区里的小朋友,他在学校图书馆里读过这本书后,给我写了一封信,就是过去那种平信,通过邮局寄的,地址写得不太准确,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到了我手中,这种质朴真诚的互动让我很感动,也是我继续写下去的新的动力源。
《焰火》是一部书写青春、关爱心灵的长篇成长励志小说。《焰火》之后你还写了《小满》和短篇集《星芒》,其实青春期题材的作品相对来说更有难度。为什么你格外关注到这一群体?在写作中又如何了解这群连父母都很难把握其心理的孩子们的心态?
李东华:我喜欢青春期的那种明亮、纯粹,也喜欢它的多变、阴晴不定。写作对我而言不是最终目的,通过写作努力寻找让世界开口说话的方法,是我感兴趣的,因为尽管众声喧哗,但让他人打开自己,讲出他们真实的人生故事,仍然是一件特别艰难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以某个群体作为书写的对象,不是因为你已经抵达了他们的内心,而是你正又笨拙又热切地试图找到抵达的路径。
你有枕边书吗?
李东华:我睡觉前有读书的习惯,没有固定的枕边书。倒是办公桌上会有一本诗集,因为工作中要处理不少的公文,每次起草完公文,我会拿起诗集读几首诗,好诗会滋养人的语感,让语言保持一种感性丰盈的状态。
你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会常常重温读过的书吗?
李东华:喜欢的书会读得很慢,心仪的句子会一遍一遍在纸上抄录,如果这样还不能释放内心积聚的越来越浓郁的情绪,我会放下书,起来走一会儿。
有些书确实会经常拿来翻看,比如《红楼梦》。有些年轻时读过的书,后来偶尔再读,常常会有新的发现,不同年龄段会有不同年龄段的感悟吧,所以“重温”的“重”不是“重复”,是“重新”。
你会给孩子们推荐书吗?
李东华:世界上好书很多,人与书的相遇,就像人与人的相遇,看机缘,不必太刻意。我有时候看到一本书,读后有相见恨晚之感,但并不会懊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到,人生的事顺其自然就好,读书也一样。但是,我希望线下书店不要因为电商平台的冲击越来越少,因为走进书店所有的书朝你迎面而来的感觉,那种在书海中游泳的感觉,可以席地而坐随便翻看、比较、挑选的乐趣,和在网上购书大为不同。我们不必给孩子列书单,但应该鼓励他们走进实体书店,学会自己挑书,享受挑书的乐趣。
有什么书改变了你的人生吗?
李东华:我一直无法把写作和读书看成是一件独立的事情,我的意思是说,我读的很多书,包括我写作,是和生命中其他的人和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很难拆解。比如,当我说《上下五千年》这套五册的历史普及读物在我的人生尤其是童年时扮演了重要角色,并不仅仅因为这套书的内容非常吸引人,而是这套书是我哥哥送给我的,当时他16岁,在上海读大学,是一名清贫的大一学生,买书的钱只能从饭费里一分一分地省。当时他攥着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几块钱,在书店里一本书一本书地仔细比较、挑选……不能超出预算但又要买到心仪的好书,这实在是非常考验哥哥挑书的功力。最后,他敲定《上下五千年》并如愿买下,小心翼翼地背着上了绿皮火车,咣当咣当几十个小时,跨越千里回到家里,珍重地把书递到我的手上。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一毛钱。那时我上三年级,这套书从此让读书成为我一生的习惯,我说不清这习惯的养成是缘于这套书的启蒙,还是因为这种深厚的亲情带来的温暖而持久的激励。尤其是哥哥在我18岁时猝逝,更让读书变成一种天长地久的纪念。
对你来说,写作最大的魅力是什么?
李东华:写作者像一个拾荒的人,很多细节、知识、人和事,不管你感不感兴趣,你都得去探究它,在不知不觉中写作会让你介入这个世界更深更广。
如果有机会见到一位作家,在世的或已故的,你想见到谁?
李东华:废名。
如果可以带三本书到无人岛,你会选哪三本?
李东华:带一本《红楼梦》吧,带三本太多。
假设策划宴会,可以邀请在世或已故作家出席,你会邀请谁?
李东华:陶渊明、辛弃疾、废名、安徒生、梁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