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 恋
依我之见,以文学为业者,多少都有点“自恋”。一个人,对于一己的情绪、思考、见闻乃至于想象,觉得有必要形诸笔墨、公之于世,甚至期待能够流传千古,这不是“自恋”是什么?所以写作的人,尤其刚刚开始写作的青年,大多非常关注“我”,从“我”出发,好像也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
但同是“自恋”,也有不一样的类型与表现。
有些人的自恋,是言必称自己,觉得自己了不起便志得意满,觉得自己受了点伤便喋喋不休,好像所有人都应该关心他/她,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她转,甚至要为他/她量身打造一个完全让其感到舒适的境遇,否则就颓丧、悲观、怨怼、愤懑,甚至不明就里地制造和传播谣言,人云亦云地发泄和煽动不满——这诚然是让人感到不适的。
另有一种自恋,是话说得花团锦簇、天马行空,或者儒雅斯文、衣冠楚楚,俨然俊彦之才。但细品其言其文却空洞无物,全是东拼西凑的知识甚至“金句”,看似在吞吐天地古今,实则无非是装点自己。比较起来,这样的自恋恐怕更让人觉得讨厌。
还有一种人,姿态放得很低,惯于嘲弄自己,当然捎带着也嘲弄下别人,总体来说无伤大雅,其实恐怕更加自恋。他们知道自己较之常人优秀,所以敢于自嘲;或者担心别人的指摘中伤,故而抢先自嘲。这样的自恋倒还算有趣可爱,只是多少有些让人心酸。
这样的人若沉稳一些,就是另一种表现:并不凸显自我,处处谦卑礼让,现实中能给他人以援助,写文章能给人教益感染,和他们待在一起,总能感觉如沐春风,莫名感佩。事实上,这种人才是真自恋——他们一句话也没有夸耀自己,我们已自然在他们的气场中了;而且有能力和意愿帮助人、影响人、教育人,这得是多么强大的“我”,多么睥睨群伦的“自恋”?但我喜欢这样的“自恋”,虽不能及,心向往之。
还有一些人,看起来自恋,其实是不“自恋”的。他们跟你聊天的时候,谈的不是他们自己,当然也不是文学,至少不是文学本身,而是自己的什么作品在哪个重要刊物发表了,在哪个重要出版社出版了,或者在哪个重要平台连载签约了,被哪个著名导演看中把版权买走了,拿了多少稿费版税,得了什么奖。他们写作的动机,当然可能也是心有所想,不吐不快,但更重要的是为了发表,为了出版,为了拿奖,为了改编,为了这所有一切带来的名与利。我觉得这些人是不爱自己的,他们爱的只是身外之物;这些人甚至看不起自己,骨子里是很自卑的,他们觉得只有那些身外之物可以标榜自己的价值,可以证明自己还有点用。这些人岂止是不自爱,简直是自我折磨、自我虐待。人要控制自己,已是非常不易,但较之操控别人、左右别人的评价和决定,那还是简单多了。比起话剧、电影这样需要分工协作、群策群力的艺术形式,文学的优点之一就是单纯自由:一个人、一支笔或一台电脑,就足可以开拓一个艺术世界,影响别人,也抚慰自己。放弃这样简单和愉快的事不做,而挖空心思去做很难成功的事,这不是自我折磨和虐待是什么呢?古人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都是提醒我们,外在的评价固然重要,表扬和奖励让人欣喜,批评和否定叫人沮丧,但如果将自己的荣辱悲喜,乃至于自我认知,都系于外界的评判,就很难获得真正的平静与自洽,丧失了精神的自由。
当然,看重发表、出版、评奖,也不能全怪作家,更不能怪青年作家,因为这个世界就是由种种标准构成,而且据此进行资源分配。按理说评奖也好,职位也罢,究其根本是和作家的创作实绩有关,但是现代社会结构日益复杂,一次次去对作家作品进行专业性的评判显然效率很低,不切实际,于是不同评价机制相互印证、彼此背书,便在所难免。而经由一次次转化“变现”,评价标准就越来越数据化,也离其根本越来越远了。在这种情况下,“赢家通吃”成为常态,争夺名利的时候一步赶不上,便步步赶不上,大家当然就越发在意那些身外之物了。这样的困境或许于今为烈,但一定古已有之,孔子便深知个体面对世界时的无奈与孱弱,所以才反复强调修身的必要。“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没有子路那样强大的内心,哪里做得到?
关于名利,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的第一封信里就有所讨论,把它视为写作者必须处理的首要命题。他说:“只要把名利看作对自己抱负的根本性鼓励,那就有可能看到梦想的破灭,因为他可能混淆了文学抱负和极少数作家所获得的华而不实的荣誉与利益。献身文学的抱负和求取名利是不相同的……关于文学抱负,我有许多不敢肯定的看法,但我敢肯定的观点之一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和可能经历的最美好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意味着最好的生活方式。”他甚至举出一个看起来有些可怕的例子,来说明作家为此要作出的牺牲:“您把文学爱好当作前途的决定,有可能会变成奴役,不折不扣的奴隶制。为了用一种形象的方式说明这一点,我要告诉您,您的这一决定显然与十九世纪某些贵妇人的做法如出一辙:她们因为害怕腰身变粗,为了恢复美女一样的身材就吞吃一条绦虫……绦虫一旦钻进他(引者注:略萨在此以何塞·马利亚作为作家的范例)身体的某个器官,就安家落户了:吸收他的营养,同他一道成长,用他的血肉壮大自己,很难、很难把这条绦虫驱逐出境,因为它已经牢牢地建立了殖民地。”对这个自甘沦为奴仆的例子,我有不同的理解:一个人坚信自己具有文学才华,决意将自己投身文学事业,甚至愿意将自己完全交付给文学,让文学替代自己,从而也让自己成为文学的化身,这不是把自己消灭掉,而是让自己变得无限大,远远超越了旧有的自己。某种意义而言,他/她便成为了文学之神。这哪里是甘为奴仆?这才是登峰造极的“自恋”啊。
所以,重要的其实根本不是“自恋”表现为怎样的形态,而是那个“我”到底值不值得“恋”。有的自恋是有道理的,哪怕张狂一些,也让人无话可说;有些自恋就没什么道理,稍微流露一点点,就足以惹人嗤笑。关羽请战,固然自恋,但真能在温酒未凉之间砍下华雄的脑袋,这就是舍我其谁的担当与气概;东施效颦,也是自恋,且自恋得并不明目张胆,甚至可以说鬼鬼祟祟,却仍然成为两千多年的笑柄。
有些作家常以为自己写出了什么具有创造性的杰作,触及了古往今来的同行从未碰过的题材,发明了从未用过的手段,实则是一些早就被重复过无数遍的滥套子。这样的作家若不是为了营销新书而言不由衷,就是真没读过几本书,对文学史缺乏基本了解。青年作者尤其容易自认为“独特”,以为自己所经历的时代前所未有,因而挫折与哀伤也前所未有。但抽象地看,每一代青年初出茅庐,撞上丛林般险恶的成人世界,遭受的创伤与震撼,其实颇有相似之处,相关书写不在少数。“新”的困难当然是有的,但是如果未曾充分了解前辈已有的创作,恐怕也就很难真正开掘基于自身处境的“新”质所在,很容易浪费自己的“新”经验,写出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陈词滥调。更何况,很多青年写作者本就是从那些“旧词”里建构和发明了自己的忧愁。其实,面对浩瀚的已有的文学积累与人类的精神世界,每一位写作者都是青年,都是小孩子,我们的“自恋”,最好还是谨慎一些。
很多年前,赵国的老臣触龙去见赵太后,说过一句名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以此而论,自恋的人爱自己,似乎更应该为自己计深远。光是自己爱自己是不够的,还应该让世人爱自己,甚至让后人爱自己,否则就成为东施那样的笑话。爱自己而让自己成为笑话,这逻辑好像不大通。东施其实是可怜人,她爱美,可是容貌出于天生,她没办法让自己变美。写作者则不同,“文学天赋”听起来很神秘,但如果人非生而知之者,那么所谓天赋就应该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去获得,至少有所补充。不过文学所需要的天赋是那样复杂,我们不仅要了解过往已有的文学遗产,掌握前辈开创积累的文学技巧,还要拓展经验,增长见识,根本而言是要提升自己,完善自己,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简言之,要想真正“自恋”,就必须让自己所爱的那个“我”,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日益孱弱和狭隘。
二、自 强
锁闭在自己脆弱躯壳里的那个“我”,要怎么才能变得强大呢?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个人的力量既然有限,那就向众人去寻求援助,把“我”放到“我们”当中去,让“我”成为“我们”的一部分,进而获得向外在世界开拓的路径,“我”不就自然变得强大了吗?文学是表达,也是沟通,需要说出,更需要被听见。“我”的故事未必有人愿意听,“我们”的心声自有“我们”来响应。所以,和“我们”站在一起,无论如何是一个值得考量的策略。
但是这样的选择未免太过功利,怕是会被一些足够“自恋”的作者不齿。他们可能会借此对我此前的意见也一并提出质疑:我“自恋”,确信“我”的价值,爱“我”自己,那又何必在意别人眼里的“我”是不是像东施一样可笑?更何必要让“我们”接受我?他们大概还会举出不少生前潦倒、死后显赫的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作为标榜,让我自感庸俗和汗颜。
话是这么说,但我实在怀疑,没有他人的恋慕,一个人的自说自话是否能够长久维持下去。假如没人夸奖纳喀索斯的美貌,我想他独自一人欣赏水中的残影,是很容易厌烦的。那得是何等病态,才能日复一日地看下去呀。就算有这样病态的人吧,就算庸俗如我不能理解那病态中的特异卓越吧,一个人对于“美”的认知,对于“我”的认知,总不会是凭空而来吧?一定有人曾将纳喀索斯的美告知于他,而他通过众多的告知,确认了自己。这正如所有人心中的“我”,也都是在“我们”当中建构起来的。只不过有些人建构了一个小小的“我”便满足了,止步不前;有些人不断从“我们”当中、从世界当中得到参照,让“我”变得更加立体、丰厚、饱满。人是社会的动物,“我”的建构与不断强大,天然与“我们”有关。就此而言,“我”和“我们”根本就无法分离。
有人可能又会提出疑问:你说“自恋”得值得“恋”,否则就沦为笑谈,这“值得”与否,不是从别人的眼光评判吗?可你又说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眼光,不要在乎名利,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认为这是两回事,这两回事都关乎“我”之强大与否。前者是说,如果一个人不管别人怎么想,盲目地觉得自己就是好,和自己意见相左的就是不好,就是坏蛋或者蠢货,那这个“我”也太乏力和可怜了。后者是说,如果“我”足够强大,就不至于逃避畏缩,而敢于面对别人的意见,也听得进别人的意见,能够把“我”放在“我们”当中,对“我”有一种相对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不会因为别人的赞美而骄横自大,也不会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我厌弃,因此也才有能力在与他人、他物的参照中矫正自己。前者的本质是无知或怯懦,无法认识自己,或惧怕面对真实的自己;后者才是真正强大,才可能以澄明通透的自我去和外在世界抗衡。就写作而言,前者是无法写出“我们”的,而后者不仅能够照见“我们”,也能在“我们”当中清晰地勾勒出“我”。这提醒我们,“我”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必然的,也是辩证的、复杂的。
有人可能还会提出质疑:“我”难道不就是“我们”的一分子吗?“我”的生活难道不就是“我们”的生活吗?环视四周,从外在世界中寻找写作的材料,固然是一种创作的办法;内观己身,从人心的幽深处发掘人性与文学的隐秘,不同样是一条路径?
这样的论调,在1980年代中期之后,几乎可谓是“主流”。王小波甚至专门写过一篇杂文《体验生活》,来嘲弄“体验生活”的文学生产和组织机制。那篇文章写得妙趣横生,窃以为比流传甚广的那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好看多了,我一度非常喜欢。如今我依然喜欢这文章的笔法,但对它讲的道理,渐渐有些不能苟同。一个人揽镜自照,便以为天下人都和自己长得酷肖,这未免有些荒诞。两只眼睛两条眉,两只耳朵一张嘴,诚然大家都是一样,但文学若只写到这个层次,就未免粗糙了点。若不细致地和旁人、和“我们”比较,那种眉眼之间神韵的差异,哪里能够发现?如果不知道别人的面孔有圆有尖,鼻子有塌有挺,则自己的面孔鼻子是何形状,怕也就没那么重要,而变得模模糊糊了。所以,如果只看“我”,不看“我们”,其实便也看不清“我”。容貌尚且如此,人心更不可问。以为省察自己的潜意识,或读了几本前辈作家挖掘人性险恶的书,就以为懂得了人性,可以书写所谓“普遍”的、“抽象”的人性,这同样相当荒谬。人性是在人和人的交往中才真正表现出来的。一个写作者,如果孤芳自赏、闭门造车,在文学经验的层面上都没有见过几个人,更没有研究过人和人的关系,那谈什么写人性呢?
要知道,王小波那一代人,是真见过人、真认识人的。他们之幸,亦他们之不幸,在于他们经历了变迁激荡的时代,有着丰富坎坷的人生。对世界,对“我们”,他们并不缺乏了解。相反,他们那时候对“我”的关注则太少了。因此,这代作家对“我”的强调,自有其历史合理性,对当时的文学有积极的推动、开拓作用。今天的写作者,尤其青年作家,面临的怕是截然不同的情况:社会稳定,规范明确;物质丰富,信息过剩;行动力弱,自我意识强;把“我”看得很重,却对“我们”缺乏足够的关心……如此一来,实际上也不真正知道该如何爱自己,如何重视“我”。尤其在手机、互联网普及之后,对着小小一块屏幕上一个个信息茧房,很容易以为被大数据投喂的那诸多幻觉,就是世界本身了。毋宁说,这是一个太适合“自恋”甚或“自闭”的时代。在这样的时刻,大概是时候要反王小波之道而行之了。
几年前有位作家写出了一部非常出色的小说,市场反响很好,专业读者也交口称赞。但这位作家非常羞涩地表示:“嗐,这是省里安排写的,过两年我会出版一部我真正想写的作品。”言下之意是,这样非“我”所愿的作品,算不得好。但我和不少同行交流过,都认为那部作品比他此前的作品都好,比几年后他“真正想写”的作品也好。他为了写那部作品,走出自己的书房,做了至少一年的调研工作,深入他本不熟悉的地区,尽可能地了解现实中的细节,理解他未曾谋面的“我们”。他也的确有令人佩服的文学才能,将调研所得融会贯通,精彩地写了出来。我以为走出书房、走去远方、走进“我们”的行动,对他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如果他能够理解其重要性,或许会迎来写作生涯的一次彻底跃升。很多作家和他一样,太珍视“我”了,浑然不觉那本就不大的“我”经过了常年写作,早就枯竭,兀自在那里挖呀挖呀挖,看了简直让人心疼。我实在很期待他们放下手中看似勤奋的“锄头”,放过被封闭在过去的自己,抬起头四处望望,望见“我们”,望见辽远的世界,望见更多可能性的未来的自己,那个更加强大的“我”。
按理说,文学从业者是最应该能够完善“我”的。米兰·昆德拉等一批给了1980年代以后的中国作家很多教益的现代小说家常常强调一个看法:小说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没有完全弄明白这句话,总觉得是小说家的自夸。但如果联系他们另外一个观点,或许就容易理解了。他们还说,现代小说最重要的精神,是怀疑。的确,怀疑让人产生新知,但我想这“怀疑”固然是说要怀疑世界既有的知识与限定,但首先应该是指向自己、指向“我”的。怀疑现有之“我”的边界,不断拓展它,向“我们”、向世界打开,这才真正能够让小说、让文学成为认识世界的方式。所以,假如我们还缩在那个让人心疼的“我”里面不肯出来,不肯走远一些,那甚至都对不起咱们选择终其一生从事的这项事业。
三、自 救
今时今日,文学从业者和文学爱好者重视“我”、重视完善“我”的真正强大的“自恋”,似乎显得格外重要,甚至可以说已成为一种“自救”的方式。因为,AI来了。
ChatGPT、DeepSeek,每一点AI的进展,似乎都引起广泛恐慌。很多人纷纷表示,AI马上就要把我们给替代了。初听这话我感到非常不解:AI是要上我们的身,夺我们的舍吗?后来我理解了,他们说的不是AI要把我们这些碳基生命给吃掉,而是说目前的很多工作,AI都可以做得很好,而且会越来越好,会导致我们很多人失去自己赖以谋生的工作岗位。我觉得这个不叫“AI替代人类”,只不过是“AI替代人类的工作”。当然,如果它们真干得不错,也就会同时替代人类的工资、福利、荣誉……总之吧,那些名和利。
理解了这些,我就有点放心了。这倒不是说我觉得AI无法替代我们的工作。事实上,它已经在替代了。诚然,它现在写的诗、写的小说、做的设计,还不算特别好,据说公文写得不错,但据我观察重要文件它也应付不来。目前来看,AI做的这些与精神创造有关的活儿,糊弄一下外行还可以,专业人士,尤其是最出色的那批从业者,还是可以碾压它的。不过即便如此,它也足以带来危机了:或许它目前只能达到中等或中等偏上的水平,但问题是,很多诗歌、小说的阅读者,很多设计的甲方,很多影视剧和短视频的受众,并不要求最顶级的产品呀,他们很可能觉得没必要“吃”那么好,看看AI水平的作品也就够了。或许不得不承认,大部分的文学读者和大众文化受众和他们所诟病埋怨的创作者一样,看上去很在乎“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在乎。更何况,AI还会进化的。我完全相信,理论上讲也完全应该相信,总有一天,AI哪怕在文学创作上,也会有不凡的表现。
但即便如此,我依然没有那么担心。因为AI或许可以替代我们的工作,但永远无法替代“我”。它可以替代人类写出一篇漂亮甚至完美的小说,但是永远无法替代一个写作者本人在创作小说时感受到的艰辛、痛苦和狂喜。如果我们在乎“劳动”——无论体力还是脑力——过程中的真实感和满足感,如果我们认为在“劳动”中才能实现“我”,那么无论扫地洗碗做家务,还是写诗写小说,我们都不会需要AI来代劳。有人会问:那如果AI或别人使用AI进行创作,胜过了你的创作,抢走了你的发表机会,夺取了本应属于你的稿费,摘取了本可能由你获得的奖项呢?事实上,不止一位我的学术界同行,都在担心部分学生会使用AI来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从而造成成绩评判的不公正。这在功利层面的确是个问题,但如果我们信服略萨的指教,不是在乎名和利,而是在乎文学,在乎“我”的真实获得感,这或许又不是问题。就像那些使用AI撰写论文的学生,或许他们会逃过老师的审视,得到一个不错的分数,但他们永远错过了一次训练自己真实能力的机会,也失去了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一个真实的人所能感到的成就感与挫败感。而如果人类真正学会认识“我”、重视“我”、发展“我”,也就是说,学会前文所说的真正强大的“自恋”,那么我们便应该有足够的能力去判断什么工作交给AI去做,什么工作要自己去尝试。那么AI不过只是替代掉了应该被替代的工作,让“我们”获得解放而不是遭到取代,放“我们”去开拓更重要的领域。我愿意天真地认为,这是在AI时代必将到来的情况下,人类能够得以自救的最重要的方案。在这一方案中,所谓“自恋”,以及“自恋”所建立的深刻自我认知,就是人类的尊严所在。
因此,我不能理解文学从业者在这一层面上放弃“我”。我以为,那同时就是在一点点地放弃“我们”。近期所谓的“鉴抄”风波兴起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到困惑,感到无法理解。那些雷同的句子都实在谈不上重要,也谈不上精彩,我无法理解何以有“搬运”的必要。而且,一名作者写着写着,突然中断,站起身去书架前上下寻摸,翻出一本书来,继续翻,找到一段根本不起眼的文字,下功夫改造,塞进自己的作品里。这从创作规律来说是不可想象的,逻辑上都讲不通。有那功夫,还不如自己写来得便利呢。我当然也不大相信有哪位写作者不必查书,脑袋里本就牢牢记得那些根本无关紧要的句子。大家都是读书人,对于记忆到底多有效,还是有点了解的。所以,不少人指责发表那些作品的刊物和编辑,我觉得多少有些苛刻了,那些细节仅靠人脑实在是记不住的,也就更看不出了。
后来有不止一位作家朋友跟我解释:早在AI出现之前很多年,就有一种写作辅助软件。这种软件类似一个数据库,作家可以在写作中随时咨询它是否可以提供与当时行文相关的文字作为参考——风景描写、肖像描写、心理描写,等等——它会列出不少选择,如果觉得某个选项不错,便可以很轻松地移花接木了,甚至都不晓得移接来的文字出于谁的手笔。
朋友甚至还下载了那款软件让我见识,据说类似的软件有十数种之多。我不能贸然将此与那些被“鉴”的作家们联系起来,这种道听途说的奇闻是否真是那些雷同出现的原因,我完全没有证据,也就无法判断。但至少从逻辑上讲似乎能够解释我的不少困惑,说得通。不如让我们脱离具体的事件,假设的确存在这种情况吧——无论如何,这软件的存在是真实的,也一定有人使用过它——我依然不能理解。我知道创作的艰辛,我知道写作过程中难免有那么一瞬间或很多瞬间想要借助神力,或任何外力,但若我们真把那艰苦的劳作交付出去,我们还剩下什么呢?我们的“我”还剩下什么呢?如果一个作家真的借助辅助软件进行写作,那至少他/她是偷了懒的。他/她偷掉的不仅是艰苦的劳作,还偷掉了解决困难、苦尽甘来的喜悦,偷掉了一次次折磨之后获得的写作能力的些微提升,以及我们足以面对包括AI在内的一切诱惑和威胁的写作者的尊严。我因此感到痛惜。
所以我最后还想说几句话:我痛惜的不仅是写作者某一时刻对“我”的放弃,我也痛惜他们的才华因为一时软弱和倦怠而蒙受阴影,甚至失去了绽放的可能。我愿意相信他们的才华——即便真犯了错吧,犯过错的人也是可以有才华的。当然,如果证据确凿,我也完全同意他们的写作出现了不体面的时刻。认识“我”、完善“我”的过程是艰辛的,就和文学之路一样艰辛,在此过程中有偏差有犹疑,甚至走进羊肠小道去,并不罕见。若真有错误,当然应该承认;反复犯错,就该反复承认,并痛改前非。但至少在初犯的情况下,或许也该允许他们继续往前走或从头来过,去再一次、一次次重新建构一个“我”?既然“我”是“我们”的一部分,那任何一人的错,或许都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警醒,同时以一种有批评的理解和劝人向善的包容,去容许“我”的再生。因为,消灭一个“我”,“我们”也会残缺;救助一个“我”,“我们”也更完善。这样一种宽广的“共情”能力,正是文学最基本、最核心、最动人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