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作家开始叙写童年与故乡,那往往是他探索建立自己写作根据地的开端。这种探索有时基于个体真切的生命回忆,有时则是一种回忆基础上的再加工,前者构成了其写作的真实性,后者则更多倾向于虚构。赵雨的《桥头严》或许两者兼有——其中的人物和故事共存于“桥头严”这一空间之中,他们彼此的命运在此相互交织,因而作者将作品的体裁界定为“中篇小说”,而从整体结构和行文风格上看,这部作品又显然具有散文的特征。在这种虚实相交的文字氛围中,赵雨逐渐勾勒出一个充满了日常风姿与素朴乡情的水边小村落。
作为赵雨的文学根据地,“桥头严”指的是一块方圆一里多的地理空间,里面有数十户人家,一条河,一个场院。小说开头的“引子”交代:“南边一座石坊门,北边一座祠堂,祠堂和石坊门之间相距一里,中间隔着一片青皮竹。主体部分是一个场院,场院两边住着数十户人家,以及外围区域,一条河,这就是桥头严。”小说分为五个章节,每个章节又分为若干小节,依次展开生活在桥头严的一位人物的命运遭际,如眯眯阿太、小太公、小太婆、厚方和厚忠兄弟,以及“我”的家人外婆、阿太、大舅、小舅,等等。如同岁月的流逝,这些人物在小说中不断相遇,相互依偎。
如同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的商州、苏童的枫杨树乡,或是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马尔克斯的马孔多,桥头严作为赵雨的文学地标,不仅是一个空间的符号,更寄托着他对生活、对世界的全部观察和想象。与此同时,桥头严也是中国乡土社会以及乡土人情的一个标本、一面镜子,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家”,这个“家”不同于西方社会中的“家”,有明确而严格的界限,在广大乡土中国,“家”是可扩张、可延展的,接近于人类学意义上的氏族。小说中,桥头严是以严氏为核心的社群团体,“我十五岁前大半时光在此度过,对住户们熟稔于心,其中有亲人、族人、邻里、外乡人。”“我”的外公姓严,且是族长,小说叙事所聚焦的人物、主要的情节线索,也集中于外公一家,以及与他们的生活紧密相连的外乡人——某种意义上,这样的叙事结构,也对应着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如同费孝通先生发现的,这是一种“水波纹”式的结构,它从自我出发,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乡土社会以血脉氏族区分远近,这种联系既稳固又脆弱。水波纹式的差序格局,导致乡土社会的群己界限并不分明,外乡人、外族人常常被视为异己的力量。但这只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平均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夜以继日的时光、漫长而细密的相处,往往能够改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桥头严》就写了这种例外,小说中的卢阿伯本来是个外乡的乞讨者,一路乞讨到桥头严,饿得奄奄一息。外公看到伏在石坊门下的他,收留其看管严氏祠堂。卢阿伯从此住进祠堂,还经人介绍找了老伴。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雷雨之夜,卢阿伯得到了一张藏宝图,里面清楚标明了祠堂内藏宝的位置。卢阿伯大可趁着夜深人静将其据为己有,但他却坚称这宝物“是严家人的,不是我们的”。第二天一早,卢阿伯将此事告诉外公,在众人的见证下,一尊手掌高的金菩萨破土而出。在卢阿伯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朴实和善良,那是属于普通人的知恩图报、善恶因果。这种善良不仅出于本心,更来源于乡土社会中长久以来形成的道德观念。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中,“克己复礼”“君子求诸己”等,是对一个人基本的道德要求。卢阿伯本可以自己将宝贝挖出来、藏起来,就像他老伴说的:“现在挖出来,没人知道,宝贝就是我们的。”但正是出于“克己”的道德标准,卢阿伯没有选择顺从“私欲”,而是出于“公德”,将严家祖先的财产归还了严家子孙。
类似这样的行为和情义,让卢阿伯这样的外乡人,或者那些本不太被接受的人们,越来越亲密、深刻地融入了桥头严。小说中的厚忠公公常年在西瓜地里看瓜,孩子们喜欢去那里玩,但家长却不同意孩子们搭乘他的拖拉机。原因很简单,厚忠公公的拖拉机不仅用来拉西瓜,也拉死人。村里哪家死了人,就会叫厚忠公公过去,因为这个,桥头严的人们大多与厚忠公公(尤其是那辆拖拉机)保持着距离,怕染上这“晦气”。某个夜晚,林奇表舅的妹妹林偶忽然临产,急着要去十公里外的县医院。怎么去呢?这时候顾不上吉利不吉利,大家能想到的,只有厚忠公公的拖拉机。厚忠公公对于人们的疏远不可能全然不知,但是在要紧的关头,他毫不迟疑地挺身而出,“即刻披衣,出门”,一路上“使上双倍力气”“身体上下浮动”,那辆无数次拉过尸体的车此刻成了救护车,成了诺亚方舟。宝宝顺利出生后,人们顺理成章地坐着拖拉机回来,此前的种种心理芥蒂瞬间烟消云散。
经由生活在桥头严的几代人不同的人生际遇,小说的叙事时间也得到了充分扩展:外公的母亲、“我”的阿太有一双曾经缠足又放了的双脚,她常年不离手的黄铜色的火熜、禅房一般的房间,令少年的“我”充满好奇,更令小说穿越了时空的屏障,指向属于阿太的过去时光。眯眯阿太的哥哥早年间被国民党拉夫,去了台湾,直到80年代兄弟俩才恢复了联系,这一段心酸复杂的家国历史,在小说中妙笔带过,余韵悠长。“我”的外婆来到桥头严是在1946年,她从舟山逃难而来,经人介绍嫁给外公。那个年代的外婆为何背井离乡,像她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小说中所涉及的这些历史,仿佛蒙上了一层时间做成的磨砂玻璃,若隐若现地将一段段并不遥远的时光呈现至我们眼前。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时代浪潮席卷而来,桥头严这个小小的村落亦不能例外。市场经济时代,桥头严涌现出不少经商者,但他们的命运却大不相同。“我”的小舅聪明大胆、头脑灵活、敢闯敢拼,八十年代创业成功,买下了全村第一辆本田王摩托、建起了全村第一栋两层楼房,一时间风头无两。一个偶然的机会,小舅误入赌场,从此沉迷其中,不仅家产散尽,还欠了一屁股债,直到外公去世,小舅始终在外逃亡,生死未卜。林奇表舅则相对务实,他虽然发迹晚于小舅,却稳扎稳打,从家庭作坊开始一步步拓展业务,不仅买下全村第一辆桑塔纳轿车,还在镇中心买了两套房。两相对比,其中人物命运的天壤之别,不仅源于个体的偶然选择,更令人感叹时代的变迁,让生活其间的人们如同逐浪者,载浮载沉。
“出走”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乡土社会遭遇的最大挑战,而乡土生活的现代性遭遇,也始终是自“五四”以来文学作品热衷讨论的话题。小说末章,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我”要去六十公里外的N城读书了。这场即将到来的远行前夕,桥头严经历了一次数十年不遇的大水。屋外疾风骤雨,夜黑如墨,“我”决定就在此刻与桥头严做一次告别:先是走到祠堂,在那里拜过祖宗牌位,告别了卢阿伯,又继续在水中行走,一路上遇到无数乡亲,“我”与他们一一作别,一路走到方家桥。方家桥已被水淹没近半,“我”站在桥上,看着眼前消逝的世界,感到一种苍凉:“原来世间万物的被遮蔽只是一瞬间的事,再坚固看似能够永恒的东西说不见就不见了。”这或许是十几岁的少年第一次感受人生的无常。果然,五年后,桥头严集体拆迁。那些曾经朝夕相处的家人、朋友们,就像是五年前被淹没在大水中的风景,在“我”的生命中逐渐消失不见。在这个意义上,五年前的那场告别,不仅是“出走”的“我”与故乡的告别,也是桥头严与乡土社会的告别、与这个世界的告别。对于作者赵雨而言,写作《桥头严》的过程或许也可以视作一次告别,他从记忆中那个确凿的、真实存在的故乡开始写起,又最终将故乡一点点埋葬,仿佛只留下一场虚幻的梦境。与此同时,赵雨也用文学的方式重建了一个故乡,在这里,人们来了又走,创造着各自精彩的人生。期待此后赵雨的写作,也能以“桥头严”为新的出发点,面向更加广阔的世界,生长出全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