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元何异孙曰: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用钞之始。
按司农此条,见《周礼》注,余初得之,谓可以证钞法。后检旧本《十一经问对》,则知何异孙已先我言之矣。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十一经问对》删去此条。
汉武帝时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按一皮而值四十万,其值太重,窥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与民间无预也。
唐宪宗行飞钱,令商贾至京师委钱给,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取之。按飞钱合券取钱,即交子之权舆。宋太祖置便钱务,许商人投牒输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
按此亦飞钱之意。
宋仁宗元年,置益州交子务。初张咏知益州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使富民主之。后富民稍衰,争讼不息,转运使薛山张若谷请置交子务,以权其出入,禁私造者。帝从其议,立务于益州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
按商贾惮于重赍,交子之设,正以便民。今民间自行会票则交子之用,隐操于富户矣。
译文
元代的何异孙说:郑司农(郑众)解释《诗经》中“抱布贸丝”一句时提到:周朝人使用长二尺的布,上面由官府加盖印章,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就是使用纸币(钞)的开始。
按:郑司农这一说法见于《周礼》注中。我最初读到它时,认为可以证明纸币制度的起源。后来查阅旧版《十一经问对》,才知道何异孙已经先于我说过这个观点了。如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刻的《十一经问对》却删掉了这一条。
汉武帝时,皇家园林中有白鹿,于是用边长一尺的白鹿皮,镶上彩色花纹,制成皮币,价值四十万钱。王侯宗室在朝觐、聘问、祭祀等场合,必须先献上皮币作为璧的衬垫,然后才能进行礼仪。
按:一张鹿皮价值四十万钱,其价值太高了。揣摩其用意,不过是想从王侯宗室那里获取利益,与民间百姓并无关系。
唐宪宗时期实行“飞钱”制度:商人到京城把钱交给官府或某个机构,拿到凭证(券),然后轻装前往各地,凭券核对后取钱。
按:飞钱这种凭券取钱的方式,正是交子的雏形。
宋太祖设置“便钱务”,允许商人递交申请,把钱存入左藏库,然后由便钱务通知各州支付相应款项。
按:这也是飞钱的思路。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设置益州交子务。当初张咏任益州知州时,担心蜀地铁钱太重,不便交易,于是规定一交子值一千文钱,每三年为一界(期),到期更换,六十五年共发行了二十二界,称为“交子”。最初由富商主持。后来富商实力衰落,争讼不断,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求设立交子务,统一管理交子的发行与回收,并禁止私人伪造。皇帝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在益州设立交子务,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发行限额。
按:商人苦于携带大量钱币(铁钱)沉重不便,交子的设立正是为了便民。如今民间自行流通会票(汇票、支票之类),那么交子的职能实际上就暗地里掌握在富户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