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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文:物质与意象

2023-05-30 17: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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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两极,一极通向世俗,一极通向精神。一极向下,一极向上,方向相反,但指向其实是相同的。由世俗升华,或由精神观照。这么说有些拗口,我们换个说法。文学关涉情感、灵魂、精神、信仰、认知等,这些都是看不见的。看不见的却需要通过看得见的去实现或者说达到目的。这看得见的是什么呢?是时代、背景、环境、社会,而这看得见的也是相对而言,需要借助更具象的东西来实现。比如说,宋朝是很笼统的,要看得见说得清,唯有通过衣、食、住、行等世俗的日常的描述才可达到目的。这些具象的东西,我称之为物质。当然,还有自然的,如日月、星辰、山川、河流、森林、草原……

由此看来,遍地是文学的物质。一个人,他的四肢、头脸、五官及器官的分泌物,如眼泪、鼻涕等都可划入物质的范畴。作家当然是有取舍的,不会将其整个纳入作品。这是常理。我想说的是,物质不仅仅是搭建大厦的材质,很多时候具有象征意味。单就小说而言,还可以是故事生发的土壤、叙述推进的动力,具备控制速度与节奏,甚至改变其方向和终点的力量。

1879年,爱迪生制造出了白炽灯,世界由此而改变,和文学自然也是有关系的。在这之前,文学中常常出现蜡烛、油灯、火盆、篝火。在这之后,它们没那么重要了。当然,它们并没有在文学作品中彻底消失,毕竟许多叙述是关于过去的,它们依然存在。

如果挑选与故事关系密切的物质,烛火、油灯、篝火都比较常见。在照明的实用功能之外,它们在故事里还有别的作用。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讲述一个鬼故事,在灯光明亮的房间与烛火忽明忽暗的屋角,气氛、效果就大不一样。我们必须承认,烛火是讲述者的同谋。它加重听者的恐惧,让听者的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若烛火燃尽或突然被碰翻,定有尖叫响起。我在初中读书时,有过这样的经历。烛火重又燃起,即使豆粒一样,也让人安心。烛火不再是同谋,而是另一种身份了。在这个大家也可能亲历的故事中,烛光无疑有着双重作用。

在《聊斋志异》中,灯火出现的频率极高,波折或者说转折往往由此开始。行于荒山野岭之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焦急之中忽然看见前方有灯火;又或者,书生夜半读书,风推窗开,烛火倏忽熄灭。在《一千零一夜》中,山鲁佐德在深夜的宫殿给国王讲述故事时,灯火自然也要在场。火光照明的实际功能已退居其次,不那么重要了。

篝火与野外相关,取暖、照明、烤食物,还有吓唬野兽什么的。在现实生活中,这是至关重要的。但在文学作品中,篝火还有别的意味。我们用屠格涅夫的《别任草地》举例。屠格涅夫喜欢也擅长描写自然风光,《别任草地》是关于自然的工笔画,美极了。开头便说“那是一个美好的七月天”,从日头、天空一直写到朝霞、云朵。因为打猎,“我”迷了路,当然迷路的风景也很美。然后迷路的“我”看见了篝火。我们品味一下这段文字:

我所在的山冈几乎成一道峭壁,突然垂直而下,山冈的巨大轮廓显得黑黝黝的,从淡蓝的夜空里突现出来,在我的下边,在这峭壁与平地形成的角落处,在静止的、墨镜般的这段河水旁边,在山冈的陡坡下,有两堆相互靠近的篝火亮着红红的火焰,烟气腾腾。

无法回家的“我”来到篝火边,围着篝火的是五个看守马群的农家孩子,作者一一描述了。孩子围着篝火干吗呢?讲妖鬼故事。鬼故事没有地域之分,独属于夜晚。作者在听鬼故事的间隙,再次写到篝火:

火堆的近处映着一个淡红色的光圈,它颤动着,仿佛一碰到黑暗便停下来;火熊熊地燃烧着,有时猛一下向光圈外抛去反光,细巧的火舌不时地舐舐光秃的柳枝,转眼就消失了。

篝火熄灭,“我”发困睡着。清早,自然有关于风景的描写,但作者突然调转话锋:就在这一年,其中一个叫帕韦尔的孩子,坠马摔死了。意外、突然,这个消息与美好的七月天、温暖的篝火之夜没有关联,从逻辑上讲确实没有,可从情感、记忆及生命的角度而言,那个白天、那个夜晚非同寻常。篝火承担着重要的任务。

既然爱迪生改良了电灯,那我们就谈谈与电有关的小说。电灯太亮了,制造不出讲鬼故事的气氛,但它可以生发别的。电流是看不见的,算不上物质,它需“附体”于其它。

美国印裔作家裘帕·拉希莉有篇小说叫《停电时分》,我称之为发芽式故事。男主人公苏柯玛和女主人公修芭住在一起三年了,他们是夫妻,也可能仅仅是同居。但六个月前,两人分居了,只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小心翼翼地避免和对方在厨房、卫生间碰面。这很难,但他们做到了。突然有一天,停电了。小说即从男主人公拿到停电通知单写起。没有电,不得不用蜡烛。也因为这唯一的光亮,也因无其他事可做,两人在餐桌前面对面坐定。漫长的夜晚如何打发呢?没有讲鬼故事,作为游戏,两人轮番讲自己的秘密。半年没有说话的男女在没有电的夜晚互相敞开心扉。因为停电,这个夜晚有了滋味。我们都不喜欢停电,生活太不方便了,但于这对男女而言,恰恰相反。第二天,女主人公比平时回得早,而男主公一整天都在等停电时刻。连续几天,两人交换着彼此的秘密,由敞开至拥抱、至接吻。但第五天,来电了。电来得实在不是时候。电让两人变得尴尬又生分。小说最后,女主人公修芭又把灯拉灭。

如此看,电实在是讨人嫌,但唯有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能体会到。我们享用着电的好处,整个世界都是,所以,我们难以体会。

再来看另一篇,美国作家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停电》。男主人公叫布拉德,因为突然停电,他不知该干什么。我们能想象到,我们的生活是被电严密控制的。后来,他想起去所在的小镇的邮局寄几封信,还要去银行存一张支票。在开车回来的路上,他碰见了女邻居。当然,只有女邻居一个人。关键是女邻居的丈夫在外地,两个孩子都在上寄宿学校,更关键的是女邻居家里的报警器坏了,嘟嘟响个不停。

我们说情节往前推进,从另一个方向说,不是推,推就被动了,而是带。情节是有钩的,这个钩自然长在语言的肌体上,一个钩着另一个。就这么一番对话之后 ,布拉德开车送女邻居回家。“车内弥漫着她迷人的体香。”这自然是布拉德闻见的。

布拉德送女邻居回家,修好了报警器,女邻居提议喝点酒。布拉德问女邻居喝的是什么酒,女邻居很吃惊,反问他怎么知道她喝了酒,布拉德说在车里,她闻起来很香。说着往她身边移了移,像是要验证。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能猜出来的。宽衣解带之后,突然来电了。电阻止了两个人发生关系,布拉德说电来得正好,开始系扣子,女邻居劝他不要走,话是这么说,赤身裸体的她也局促不安,脸像起了皮疹,烧得通红。

怎么看待这篇小说呢?出轨未遂或偷情未成?如果这么看,那就不过是一篇通俗小说。就故事而言,确实很普通,普通到俗气,像另一个版本的隔壁老王。但因为有电的介入,提供了思考的向度。电实在是太厉害了,需要强调的是,控制电阀的不是供电公司,而是作家。我相信,也正是电激发了厄普代克的灵感。

电话,包括后来的手机进入我们的生活,主要起到了通话工具的作用,但在文学中,它们超越了道具的范畴。

马尔克斯长篇小说写得好,中短篇也棒,我们谈谈他的《我只是来打个电话》。一个叫玛丽亚的女魔术师在演出的间隙租了一辆车,独自前往某地探亲,她和丈夫计划在巴塞会合,晚上有表演。可不巧的是,小汽车出了故障。天已傍晚,还下着雨,情形可以想见。她打了一个小时的手势,总算搭上了一辆破旧不堪的公共汽车。这是救命稻草呀。司机提醒她汽车去不了很远的地方,玛丽亚说没关系,她只需打个电话告诉她丈夫,晚上七点前她到不了。

汽车是开往哪儿的呢?精神病院。等意识到时为时已晚,她出不去了。她反复强调只想来打个电话,但没人听她解释,她想逃,可没跑到大门口便被摁倒,并被注射了镇静剂。强行逃离是不可能了,要离开精神病院,只有一种可能,打通丈夫的电话,让丈夫来救她。为此,她变得听话,甚至委身于女看守。同样是打电话,但前后目的不一样了。等到终于有机会拨通丈夫的电话,她禁不住哭了。她的丈夫骂咧咧地,极速挂了电话。丈夫何以如此呢?小说给出了解释。玛丽亚并未绝望,她给丈夫写了封信,通过女看守送了出去。信是能说清的,她的丈夫终于现身,但让玛丽亚恐惧绝望的,也正是丈夫的到来。他并非接她离开,而是来探望精神病患者。玛丽亚的心彻底死了,如果没打通电话,她想不起给丈夫写信,丈夫不来看她,她还抱有希望。可不可以说,电话是罪魁祸首?我想是可以这么说的,电话是救命的稻草,也是绝望的悬崖。但小说的目的并非揪出电话这个凶手,说到底,电话不过是个面罩而已。

卡佛有个短篇《我打电话的地方》。就题目而言,地方是主角,电话不过是修饰语,是配角而已。但正是这个配角在强调的同时,又暗示出什么。在马尔克斯的《我只是来打个电话》里,电话的重要性有如扳机,在卡佛的小说中,它似乎没那么重要,特别是从故事和叙述的层面而言。如果改个题目,《在戒酒中心》可不可以呢?也是可以的,但从小说所要传递的意蕴角度讲,“打电话的地方”显然更有味。

卡佛被称为极简作家,他的小说表面的故事常常是极简单的,但在叙述的口吻中,在语言的表层下,在故事的褶皱里埋着丰富的信息。

与玛丽亚被关进精神病院不同,“我”是出于自愿,随时可以离开,来此是为了戒酒。“我”已经是第二次进来,第一次是妻子把“我”带到这儿的,第二次是女友送“我”来的。小说关于“我”和妻子、“我”和女友着墨并不多,写得详尽的倒是与“我”一同戒酒的JP 。卡尔维诺在《美国讲稿》中讲杀美杜莎的故事,与她直视就会变成山石,因此最后柏尔修斯借助镜子才杀死美杜莎。卡佛也借助了镜子,这个镜子就是JP。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我们可以借用过来,用在每一个陷在困境的人身上。三组人物关系,JP和妻子、“我”和妻子、“我”和女友,把第一组写透足够了。

那么电话起什么作用呢?在小说中,“我”数次提到想打电话及曾经打过的电话。“我”比玛丽亚幸运,可以随时随地打电话,但“我”没有玛丽亚那样明确的目的,更没有玛丽亚那样的决心。“我”是犹豫的,情绪化的,没有方向和预设性的。可“我”还是愿意打电话。小说写到这里,作为“地方”的戒酒中心反倒模糊了,成为背景和陪衬,打电话更重要了。打电话作为一种意愿,是从心底生长出来的,我们看到了那根芽。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话何尝不是解救的稻草呢?

文学绕不过尘世,绕不过衣食住行。说到“行”,我们会想到轿子、驴马、骆驼、牛马车、摩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自然要考虑时代、人物的身份、地理环境及彼时的实际情形。它们是故事的繁衍地、催化剂,是人物命运的桩与链。水流则活,文同此理。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被许多作家、评论家从叙述、文本、人物、思想等多个角度阐释过,我认为,优秀的小说能提供可供阐释的空间,这是另一个话题,我们不深入探讨,接着谈“行”。

小说有个章节,写爱玛与情人莱昂乘坐马车,注意,马车是带篷的,不是敞着的,这很重要。

“行”,一般来说是有目的地的,但此处没有,车夫问莱昂去什么地方,莱昂说随你。他的目的是把爱玛推上车,去哪里并不重要。如果莱昂说出一个较远的地名,也是可行的,但写不出莱昂的急迫。两人上了车,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小说并没有写,精彩之处也在这里,无声胜有声。不对,是有声音的,是冲着车夫发出的。当笨重的马车下了大桥街,走过广场、拿破仑码头、新桥,在彼耶高乃依的雕像前停住时,车里发出指令!

马车又走动,一直奔到车站,同一个声音喊道,照直走。是喊,而不是说,显然是恼急的。马车漫无目的,忽快忽慢,第三次停下时,车里的声音越发急躁,让马车走起来!正午,马车来到田野,黄布小帘探出一只未戴手套的手,扔掉一些碎纸片。最后,六点钟,马车停在一条小巷,下来一位妇人,面纱下垂,头也不回,照直走了。

两人发生了什么?我们不难猜到,通过莱昂冲车夫急躁的喊叫,通过扔掉的纸屑——那是爱玛写给莱昂拒绝求爱的信,还有未戴手套的手。爱玛上车前可是戴着手套的。

这辆马车对莱昂与爱玛实在是太重要了。

如果换成别的地方,莱昂不是把爱玛推上车,而是拽进某个房间或抓着她的胳膊拐进公园,可不可以呢?当然也可以,但那样就少了车夫这个视角,就要直接把光束打在两人身上,太顺利了不好,太不顺利也不好,说不准爱玛把信塞在莱昂手里,突然离开。而且,马车几乎是现成的,房间和公园可没那么好找。

如果旁边有轿车,莱昂把爱玛推上车了,也是可以的。司机在场,没了私密性,有些话可能没法说了,有些动作可能没法做了。顺着这个思路,抛却文化因素,假设让莱昂和爱玛乘坐抬着的轿子,也有诸多不便,诸多不妥。

“行”,是要考虑速度的。这关乎着爱玛的心性,关乎着两人关系的进展,也关乎着叙述的节奏。马车是最合适的,当然,必须是带篷的。

迟子建的中篇小说《踏着月光的行板》与火车有关。一对夫妻,分隔两地,并没多远,也正因为并没多远,他们有了去看望对方的念头。如果一个人有这样的念头,那就如愿以偿了,但两人怀揣同样的念头,这就出差错了。丈夫和妻子乘坐不同方向的火车,交错而过。那时没有手机,两人不能事先联系,妻子到了丈夫的城市,丈夫到了妻子的城市,这是火车的终点,却不是夫妻想要的终点。

有一句话说得好,我有多么爱它,就有多么恨它。火车于这对夫妻也是如此,但要丰富得多,它让小说有了难以言说的意味。我极喜欢这篇小说,多年之后仍记得其中的细节。

瑞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的短篇小说《隧道》也写到了火车。一个大学生在星期日的下午从家里返校,踏上火车。两个小时的车程,他经常走,一年来几乎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都如此。在三等车厢的包间里,有位红发女孩在看长篇小说,她坐在靠走廊的角落,大学生坐在靠窗的位置。同一包间、女孩、大学生,故事的要素具备了。但这是作家抛出的烟雾弹,之后笔锋就转到了隧道。火车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驶入这条小隧道,大学生从来没有注意过,只是感觉到它的存在。隧道很短,所以他像往常一样没有取下太阳镜。也因为隧道很短,没开车灯,后来有电了,红发女孩又开始读小说,可火车还在隧道里。大学生疑惑不解,来到走廊,试图弄清原因。他以为乘错了火车,这是有可能的。旁的乘客说是对的,但大学生仍难以确认,又找到列车员查验车票,列车员告诉他没上错车。大学生越发困惑,也越发焦躁。被列车员再次告知火车是开往苏黎世,他并没有坐错车后,大学生要求见列车长。他找到列车长,说火车已在隧道内穿行了二十分钟,列车长并没有异常反应。列车长把大学生带到列车的最前端,年轻人再次提到隧道,列车长的回答是无可奉告。“我不知道我们是怎样陷入这条隧道的”,列车长极其平静,“我们运行在轨道上,那么隧道肯定是通往某个方向的,没有什么可以证明隧道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当然除了它没有尽头外”。大学生要求列车长刹车,并试图拉制动手柄。这时,列车长告诉了他一个更“真实”的答案:列车在向下行驶。

司机在进入隧道五分钟后就已跳车,列车以一百五十迈的速度朝下穿行,对此,无论是列车长还是大学生均无能为力。

说到这儿,我们回头看看那个与大学生坐在同一车厢看小说的红发女孩,虽没有交流,无关风月,但她也是重要角色,还有那位自己下棋的胖子。这么说吧,除了大学生,没有一个乘客在意火车在隧道里穿行了多久,还要穿行多久。中国有句古语,既来之则安之,用在此处倒是挺合适。其实,每个人都是无能为力的。而大学生由疑惑、焦急并试图做点什么,到最终屈服。过程长了点,但还是与他人一样了。

没有尽头的隧道,控制不了的火车,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灾难故事,而是属于卡夫卡式的荒诞小说。隐喻、变形、怪诞、象征,这样类型的小说已经很多,但它仍不失为一篇优秀小说。

假如我们把火车换作大巴,是否可以呢?长途大巴也常常穿行于隧道,有现实性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讲,当然是可以的。但抛开小说的技术性难度不说,就失控感而言,汽车与火车是难以相提并论的,前者难有后者的效果。

所以,作家在物质的选取上,绝不是随便用之,一定是精心设计的。写作的公平之处在于,物质始终在那里,谁都可以用。就看你怎么用,赋予它什么样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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